为加强班级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切实重视和加强对班级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班级集体外出活动须经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同意,并由班主任具体组织。活动组织负责人要先期“踩点”,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须另选地点。原则上不得组织跨省旅游。严禁组织学生进行商业性旅游(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或到未开发的区域进行旅游活动。
2、严格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各班级组织师生集体外出一定要出具详细的活动方案,并做好安全预案,预案要细化,明确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人。报送审批程序如下:先由班主任签字—然后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再报学工处批准—最后报保卫处批准并备案。
3、严肃纪律,严密组织,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学院要加强对班级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管理,组织外出前要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防溺水和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教育师生遵守纪律、讲究公德、听从指挥。各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务必严格按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执行,对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而不报告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该班级及班主任评优评奖资格;对因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班级,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4、组织集体外出活动不得租用没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应配备通讯工具;应有具备一定卫生及救护常识的人员参加并携带必要的药品。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保卫处、学工处
二0一0年三月九日
附件: 材环院集体假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