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学生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专项校地合作活动
作者: 时间:2016-06-08 点击数:
2016年6月7日,我院欧阳晨、赵胜珍、罗光宇三位老师率2014级的120多名学生来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专项校地合作活动,同学们全程旁听了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谭XX贩卖毒品一案。
书记员宣布开庭后,控、辩、审三方围绕案件事实的认定与法律适用,严格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规定,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对被告人进行了审理。因案涉毒品冰毒300余克,案情特别重大,本案还涉及到侦查机关“特情”人员等情节,合议庭经合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琼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了精彩交流,他语重心长地告诉同学们: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在校大学生有义务加入到反对毒品的人民战争中来,因为毒品会危及我们中华民族的生存;作为未来的法律人,一定要刻苦学习法学专业知识并积极参加专业实践,以良好的专业知识与实务操作能力为以后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良好基础。(罗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