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七有”标准党员活动室建设内容

作者: 时间:2019-06-24 点击数:

法学院根据学校《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推进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2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阵地建设规范化,坚持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按照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要求,打造七有标准党员活动室,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有党旗、入党誓词。

二、有“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制度规范。

三、有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等创建目标。(“五个好”就是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带头”就是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四、有党建标识、品牌活动。

五、有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事项,党务公开。

六、有党员电化教育设备。

七、有培训设施和学习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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