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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总公司经费审批办法-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作者:周浩时间:2012-10-17点击数:
一、经费审批权限
总公司各部门在计划内的正常开支(不含招待费、劳务费),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经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后,总经理审批后,最后由财务部长审核.金额在500元以下经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后,由财务部长审批。
二、经费审批程序
1、单笔经费及借款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经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后,交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长审核。
2、招待费不论金额多少经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上还须分管院领导审批;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须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长审批。
3、特支费不管金额多少经部门负责与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后,交分管院领导审批;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须总会计师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长审批。
4、劳务费不论金额多少经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长审批。
5、代收代付款项先经财务部确认后,经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 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须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长审批。
6、各种退款(不含学生教材费)先经财务部确认后,经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
三、报帐程序
报帐程序为:会计审核原始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复核→出纳付款。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