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和旅游管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应用能力,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酒店行业从事旅游与酒店管理工作、旅游与酒店服务培训工作、景区规划与设计和酒店产品开发工作的应用型高级旅游管理人才。
二、毕业生能力要求
A.素质要求
A1、具有适应未来职业发展的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
A2、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素养;
A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时代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
A4、具有较高的人文修养和服务意识。
B.知识要求
B1、熟练运用现代管理学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B2、掌握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宏观政策解读与研判能力和基本的营销管理能力。
B3、掌握一门外语,对该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能较熟练阅读和翻译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外文文献。
B4、具有现代办公手段运用能力,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普通话达国家二乙标准;
B5、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现代办公手段应用能力。
C.能力要求
C1、掌握旅游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具体业务和管理的能力。
C2、掌握有关旅游管理问题研究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基本方法,熟练运用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C3、熟悉我国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旅游业的发展动态。
C4、具备旅游类企业运营过程中基本的成本和风险管控能力。
C5、选修景区与旅行社管方向的学生具有旅游线路设计、旅行社经营管理、在线旅游开发与经营、景区开发与经营方面的专业技能。
C6、选修酒店管理方向的学生具有酒店经营管理、酒店服务项目开发、会展运营与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
三、学制
四年,修业年限3-7年。
四、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170学分(其中必修课131学分,专业方向课15学分,选修课24学分)和第二课堂10学分方能毕业,第二课堂学分修读要求见《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第二学分管理办法》。
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专业方向介绍
本专业设置方向一:旅行社与景区管理
通过培养,让学生具有一定的人文、科技、艺术素养,具有较好的社会交往能力,掌握旅游管理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较熟练的专业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较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成为能在旅游行业独立开展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设置方向二:酒店管理
通过培养,让学生具有较高的酒店管理专业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人文与科学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能够在酒店及接待业相关机构从事经营、管理、策划、咨询、服务等工作的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
六、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经济学
七、专业核心课程
旅游学概论、管理学原理、旅游接待业管理、客户关系管理、餐饮管理、导游学、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消费者行为、旅游英语、旅游规划与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