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使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更好地对本科生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全面成长,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系2012级各专业的部分学生实施学业导师制。为便于本学业导师制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行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学生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它以咨询、指导为核心,兼具管理职能,与辅导员、班主任配套构成一个完整的学生教育工作体制。以学生为本,满足学生各个阶段不同的学习需求和专业发展要求,增进师生关系,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发挥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加强对学生学习和成才的全面咨询和指导,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学业导师的任职条件
1.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
2.有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了解所指导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同时也要对本专业社会的人才需求、可能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前景有个清楚的了解,还要熟悉有关学分制的规定和任课教师的情况。
3.学业导师要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包括观察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比较熟悉学校、系部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5.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有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经济与管理科学系教师。
三、导师职责
1.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
2.熟悉所指导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指导学生选课和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开展富有针对性的专业教育和学习指导,培育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与专业素养。
3.熟悉学校的学籍管理条例,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心理,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勤奋向学,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公务员招考、考研等各类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活动,积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5.及时反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导师对学生的指导要认真负责,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效果。期末要会同辅导员、班主任写出学习、学业评语,指出学生的努力方向,调整指导计划。
四、学生职责
1.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状况等,每学期至少二次;
2.服从导师的安排,积极参与学习、科研、实践活动。
五、学业导师的工作方式
1.学业导师通过座谈讨论、专题讲座、学术报告、个别谈话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指导。
2.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结束前应各集体指导一次,平时实行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每学期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原则上不少于2次。
3.导师于每学期初要制定指导工作计划,学期期间应当认真填写指导工作记录,学期末要有指导工作总结。
4.在指导工作中,学业导师可与辅导员、班主任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系部反映,并提出建议。
六、学业导师的聘任程序
1.系部根据学业导师的任职条件,确定系部本学年度的学业导师。
2.系部向学生公布有资质的学业导师名单,实行双向选择和系部指定相结合的方式,让师生相互选择,并在选择的基础上,系部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一般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超过10人。
3.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4.聘期:一届聘期为1学年,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七、学业导师的考核
1.系部成立学业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业导师的聘任、考核等一系列工作。由系主任任组长,系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系领导及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为成员。日常工作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务办公室负责,年级辅导员、学生班主任协助。
2.系部每学年对学业导师进行一次工作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的比例应掌握在学业导师总量的20%以内。学业导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业导师,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奖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业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学生课程不及格率、大学英语四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各类竞赛参与及获奖情况等。考核采取查阅学业导师指导记录、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
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科学系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适时进行修改。
经济与管理系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六日
附:
经济与管理科学系2012级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分文
副组长:刘辛田
成 员:刘红燃、王晓军、王志和、王业良、谭景林
李晚芳、贺桂和、杨怀宏、王又花
秘 书:凌红平
经济与管理系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