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系团总支管理章程 (节选)
总 则
一、组织性质 团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总支),是一个以服务广大团员为宗旨的思想政治性团体,是由优秀的团员青年组成的先进集体。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以服务为目的,以管理促进服务,以管理完善服务,二者相辅相成。
二、服务对象 团总支的服务对象为教育科学系全体在籍团员,会员资格与会员在教育科学系的学籍相互依存。
三、领导机构 团总支直接统属于系学工办,团总支副书记(以下简称团副)受学工办委托代行管理职权,对学工办负责。
四、领导原则 团总支采用集体领导制度,由以团副为核心的部长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凡事关团总支整体发展的重大决策须经部长会议不少于2/3资格成员同意方能生效。
五、组织原则 团总支开展工作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层级负责制。普通干部对部长负责,部长对团副负责。非经部长会议讨论通过,任何职能实体不得僭越职权,不得越级指挥。
团总支职能实体及职能介绍
团总支各部门职能简介:
1、办公室
1)负责团总支相关文件、计划的起草与存档;
2)负责公文的呈送、下达和通知发布;
3)负责各类评比结果的汇总和存档;
4)团总支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场布置、会议主持;
5)负责新闻事务的上报、发布,院报、新闻稿件的呈送;
6)负责相关活动的广播稿的征集修改和选送上报;
7)每月底整理各部门文件夹并记录存档,负责团总支文件档案的出入记录;
8)团总支的其他事务,包括财务管理等。
2、组织部(活动组织、人事管理、纪律监察)
1)负责团总支麾下各职能实体的日常考核与团总支的纪律监察;
2)负责团总支的人事管理,但须经团总支副书记和部长会议批准;
3)负责与校团委联系,做好团员的发展和团员组织关系的接收与转移,以及本系团员的日常管理;
4)负责团费的收缴;
5)负责督察并考评辖下各团支部的主题班会、优秀团活动;
6)负责在各类活动(包括政治学习、团校和党校培训班等)中的组织和纪律检查;
3、宣传部
1)负责团总支的对外宣传和公共信息的发布;
2)负责团总支日常海报和有关对外通知的书写、粘贴;
3)负责宣传橱窗、宣传黑板报的出版和对团支部黑板报的评比;
4)负责相关活动的宣传;
4、素质拓展兼文娱事务部
1)负责学院素质拓展计划和院团委素质拓展部范围内的相关务;
2)负责交谊舞培训班的相关事务;
3)负责以系为单位组织的文娱活动的策划、组织;
5、科技部
1)负责科技文化兴趣小组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2)负责挑战杯的宣传、发动、报名及督促协助工作。
3)负责校团委相关部门下发的科技创新等活动的组织。
6、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1)负责学雷锋活动、无偿献血等志愿活动的前期宣传和现场组织与协调;
3)配合校团委青工部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4)定期或不定期地面向全系甚至全校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5)根据具体安排,会同系学生分会相关部门负责以学院或系部为单位的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6)配合院团委青工部其他工作及系部相关突击工作、紧急事务处理等。
7、实践部
1)主要通过对外界的联系沟通,为团总支顺利组织各种活动筹集资金和物品,加强团总支与社会经济实体间的合作;
2)建立学校和企业联系的渠道,建设和维持同优秀企业间长期合作关系,创建人文与本地社会的交流平台,向社会输出人文的优秀学子;
3)负责团总支生日庆典以及讲演会的相关活动;
4)同时兼顾团总支各项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工作,扩大团总支活动的社会性、树立团总支对外形象;
5)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院同学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团总支干部管理规定(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系团总支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学生干部的模范意识、纪律意识、竞争意识;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教育科学系团总支干部管理条例如下:
一、考核组织
在系部和团副监督下,由组织部负责执行。统计结果在组织部部长核查后由组织部直接公布。
二、考核对象
教育科学系团总支全体成员,包括大一、大二各班团支委成员。团支委成员的考核成绩将计入团支部考核总成绩。
三、考核标准
考核开始时每名考核对象均有60分基础分,(各部门内部执行15分,组织部执行25分)在考核过程中根据表现加分或减分,每月末对当月考评情况进行小结。并根据统计结果对各部门和各干部进行排名,期末再将各月结果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作为干部评优和推优入党与团支委成员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计算公式:量化考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除的分数
四、考核细则
(一)奖励条例
1、一个月内没有任何出勤异常记录者(病假和特殊事假除外),加2分。
2、每月完成既定活动任务后,自主开展活动的部门,根据情况部长每次加2分,部长以下加1分。(自主开展活动包括:特色活动、组织内部交流活动、帮助其他部门开展活动、部门成员积极帮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等,由部门活动反馈表上交组织部。)
3、每月部门优秀干部加2分。
4、凡团工作相关书面材料(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活动材料等)被评为A等的干部,每次加2分;如果是部门,则部长每次加3分,部长以下干部每次加2分。
5、干部积极参加学校和系部组织的文体活动的,根据情况每次加1分;如果获奖,则视所获奖项分类加分,其中,院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系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文体活动包括各类知识技能培训、竞赛,根据当月的具体活动加分,每月由相应组织部门统计参与活动的资料,包括参与者姓名和所属团支部。)
6、干部积极向组织建言献策且建议有创见者每次加1分,被采用者每次加2分。(建议以书面形式为准。由办公室将所有的建议统计在册,册子内容包括建议者、日期、建议主题、采取与否等。)
7、期末考试成绩在班上前10%者加3分,位于前11%~20%之间者加2分。排名次数由当事干部本人提供,否则不予加分。
8、活动主持自愿报名参加者加1.5分。(办公室除外)
(二)处罚条例
1、团工作会议团总支干部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会间纪律差者(含讲小话、接拨电话和因未按要求而使手机铃声影响会场纪律等)一次扣2分,无会议记录者一次扣1分。衣着不整,如穿拖鞋等。每人次扣一分。
2、因没有及时传达和反馈工作信息而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干部,每次扣2分;如果主体是部门,则部长每次扣3分,部长以下每人次扣2分。
3、签到时无故缺签一次扣3分,代签者每次扣除当事双方每人2分,提前签到者每人次扣2分。
4、凡团工作相关材料,规定时间未交为迟交,每次扣1分;当天内未交为缺交,每次扣2分;并要求24小时内补交。逾期未交每次扣4分;拒不上交者每次扣5分;如果主体是部门,则部长以下干部按以上标准扣分,部长在此基础上每次加扣1分。团工作书面材料被评为C等的干部,部长每次扣2分,干事每次扣1分。
5、部门成员不服从部长领导且屡教不改者,经部长会议表决通过后可实施劝退。
6、因干部言行不当而影响组织形象的,每次扣2~5分;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者,取消当事干部当次评优资格。
7、违反校规者视具体情况每次扣5~10分;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的将对当事干部实施劝退。
8、不服从组织管理者,每人次扣3分。
9、借用干部名义办私事者,每人次扣3分。
10、在组织内部或在同学中散布不良思想影响组织纪律或组织形象者每次扣3~10分。
11、破坏组织团结者,无条件劝退。
12、期末考试补考一科每人次扣3分,扣在下学期第一月,并取消当事干部当次评优资格;补考达两科者,对当事干部实施劝退。
(三)说明
1、团总支开会时要求通讯工具一律调至关机或无声状态,不得接拨电话或发信息,若未按要求而影响会场纪律者按相关条款处理。
2、对于极个别严重影响组织纪律、破坏组织形象的干部实行无条件劝退制。
3、对工作计划实行跟踪考评制,由办公室负责提供跟踪结果。因自身原因(特殊情况除外)导致工作不能按计划顺利进行者,按相关标准扣分。
4、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实行等级评定制度。分A、B、C三等,由办公室将等级评定结果提供给组织部。
5、期末考核总分低于80分者取消当次评优资格。
6、 组织部在考核时,必须秉着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严格把握标准,尽量做到公平、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实施处分。
7、除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如果有活动开展均要将考评情况交给组织部考评人员:如,参加活动的成员姓名、班级、部门获奖情况(获奖者姓名、部门、班级、获奖等级加分数)
8、由办公室每月24号将工作总结表发给各部门,27号上午之前回收,并必须在28号上午将结果反馈给组织部。办公室和组织部将考评结果交团副审批。
9、团支部每月考评需要团总支组织或举办活动的相应部门上交数据。由办公室提供当月团总支各干部签到开会情况、总结等级、会议记录以及参与其他活动的数据。青工部提供当月团总支各干部参与青工部组织的常规和特色活动的统计数据,包括义务献血、义务支教。素拓部提供当月团总支干部参与文体活动和其获奖的结果。科技部提供当月团总支干部参与科技文化等相应活动及获奖情况。宣传部提供当月团总支干部参与宣传工作的情况。
10、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考评细则未尽事宜当由系团总支部长级会议或全体会议决定。
教育科学系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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