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检查考核制度

2018-03-02  点击:[]

一、严格按学校教学工作检查要求,每学期做一次系统的教学检查,奖优惩劣。

二、教学检查采取统一安排和随机听课,学生意见反馈与座谈以及教师相互评课等形式。

三、各教师在期末自查的基础上写出教学小结和后记。

四、各教研室主任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领导汇报教学情况。

五、不断加大教改成果在考核中的考评分值。

六、教师不得旷课或擅自调课。

七、工作守时,认真组织教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3月

上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料室管理办法

下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