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基建、维修项目档案资料收集保管明细单
一、基建(维修)项目收集资料范围(后勤基建处、审计处)
1、工程立项审批表、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施工现场(含工程变更)签证单、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结算书、工程审计承诺书等工程相关资料;(后勤基建处)
2、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资料;(审计处)
(一)财务处报账需要票据
1、工程结算发票;
2、工程项目决算审核单(或审计报告)原件;
3、工程计价取费表(外审项目包含在审计报告中)原件;
4、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原件。
(二)审计处保存资料(定期转校档案室)
1、工程项目决算审核单复印件(内审项目)或审计报告原件(外审项目);
2、工程计价取费表复印件;
3、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原件。
4、工程相关的立项审批表、施工现场签证单、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工程结算书及审计承诺书等所有资料原件
二、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收集资料范围(后勤基建处)
工程联系单(或工程立项审批表)、工程量竣工验收清单、工程造价计价表(或结算书)等;
(一)财务处报账需要票据
1、工程结算发票;
2、零星工程报账审核表原件;
3、工程造价计价表或结算单原件;
(二)审计处保存资料(定期转校档案室)
1、零星工程报账审核表复印件;
2、工程造价计价表或结算单复印件;
3、工程联系单(或工程立项审批表)、工程量竣工验收清单、工程结算书等所有资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