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宣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会2018-05-23
温馨
提示
1
毕业离校前提交本人签字的《毕业确认表》。毕业离校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变更。
2
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3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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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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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公众号“湘微教育”
(图为正常还款指南)
(图为提前还款指南)
(图为逾期还款指南)
(编辑|贺肃秦)
(资料来源|湖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