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总支:
为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青年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我校团委研究决定,2022年9月至11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由他们组成的本校社团。
二、评选奖项
活动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5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其中“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和“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评选优先考虑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
三、评选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长期深入基层,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2)在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有突出业绩和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者被采纳、推广,或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关注,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积极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1)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克服困难、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且取得显著成绩。其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多次登载;
(2)家庭经济困难(已核定为特困生)且生活简朴;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同年级、同专业前15%,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1)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参加(组织)公益爱心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2)积极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等有突出事迹者;
(2)在团结互助、拾金不昧、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其事迹在校级以上刊物刊登;
(3)在志愿奉献活动中表现突出,在社会中有一位定点服务的老人或资助失学儿童并积极为灾区或贫困地区献爱心,在同学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模范作用;
(4)生活节俭,面对困难挫折,勇敢顽强,积极乐观,能成功地克服困难,并以积极的心态影响和感染周围的人。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文要求是与本学科相关,应考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差异,以及发表论文的级别、质量及影响;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
(3)获得一项以上科技发明专利;
(4)在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如“挑战杯”竞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四、实施步骤
(一)活动前期(10.10-10.16)
1.各学院积极转发“青年人文”芙蓉学子推文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2.根据报名情况需组织评委评选出候选人(团队)并在全院公示后报送校团委;报名表需要学院推荐,推荐单位要签署意见和盖章。每个奖项各学院最多报1名个人或团队,个人与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
3.各学院团委以院为单位于2022年10月16日(星期日)下午15:00--18:00将报名者的申报表(事迹简介500-1000字)、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及支撑材料(各奖项类别所要求的证明及支撑材料,以及成绩、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论文、专利证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证明等,支撑材料需胶装)(一式两份)统一打包交至仁德楼305。电子档由各团总支负责人汇总,在10月16日18:00之前发至校活动部邮箱(xtwhdb2022@163.com)。
(二)活动中期(10.17-10.21)
1.校团委对候选人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评选要求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名单。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阶段将直接予以淘汰。
2.按照入围候选人与奖项设置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参与投票评选。
3.由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事迹宣讲,弘扬榜样力量。每名候选人(团队)事迹宣讲场次不少于1场,具体由候选人所在学院协调组织并将宣讲情况总结材料在10月21日前发送至校活动部邮箱(xtwhdb2022@163.com)。
(三)活动后期
1.活动投票(11月上旬)。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可参与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投票由三部分构成:
(1)网络投票(占比10%)。具体投票时间和方法另行公布。
(2)班级代表投票(占比30%)。由各班班委会组织全班同学表决投票意见,要求所投候选人的表决得票必须过半,后由班长或团支书等代表班级投票。投票过程须拍照留存,选票须封档保存,投票结果须填写在《班级投票登记表》中(初评之后发放)。
(3)评委会投票(占比60%)。评委会由评审领导小组负责邀请组织的评委库中随机产生,在决赛前一天,评委的产生由组委会负责从评委库中进行抽取,评委库人数与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不低于2:1,评委人数为单数,不低于11人。
2.名单公示(11月上旬)。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表彰颁奖(11月中下旬)。校团委拟定评奖结果文件,组织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曹鑫
成员:陈刚、向国红、刘凤龙、刘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各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二级学院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性举措,有利于培养大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各方面的榜样,具有典型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附件1: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申报表
附件2: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附件1:
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 奖”申报表
学院 2022年 月 日
姓 名
(或团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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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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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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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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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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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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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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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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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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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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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团体︶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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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可简写,围绕参评条件,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超过500—1000字。后另附3000字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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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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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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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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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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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终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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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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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自荐人不需填写推荐人意见;2.另需附主要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