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皇冠体育_皇冠足球比分-app*在线学院概况党建工作师资队伍教学工作三全育人实践中心科学研究招生就业学生工作下载中心校友分会
当前位置: 澳门皇冠体育_皇冠足球比分-app*在线>>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制度>>正文
  新闻浏览

能源与机电工程系听课、评课制度

2011-03-06 17:12:45 来源: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系 浏览:

为了加强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具体落实质量监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一、主管教学工作的系领导听课每月不少于4次,其它系领导每学期不少于10次,教研室主任每学期不少于10次,任课教师须达每学期6次以上。

二、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可以采取随堂听课的形式,听课教师须事先对上课教师言明,以表示对上课教师的尊重,上课教师不能无故不准其他教师听课,否则,以不服从教学安排处理;

三、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听课要有针对性,每次听课均应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做出真实评价,指出被听课教师的优缺点,并进行跟踪听课。

四、教师之间的听课须认真写评课记录,提出中肯的评课意见,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教研室每学期须组织公开课和示范课活动,认真作好评课安排,有记录,有效果。系领导应积极参与各教研室所举行的各种听课、评课活动。

六、教师评课时,对教师的教育教学须有一定的帮助,能提出建设性意见,不能应付差事,应付检查。

七、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外教研室的听课、评课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八、系领导要积极配合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听课活动,并将有关意见及时转达给任课教师。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系

二○一○年三月

相关文章 关闭窗口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