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准备
各专业应在学生毕业前一学年末(最迟在最后一学年开学时)安排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和准备工作。
(二)选题
选题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教师报题,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审查筛选;第二步由学生选择课题,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分专业向学生公布课题题目,并组织学生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工作。学生也可以自己拟题。
1、毕业论文(设计)的拟题及选题要求
(1)课题要满足教学基本要求,能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有一定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内容上要结合经济与社会发展、行业领域动态、企业创新驱动等热点问题,面向行业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真题真做,充分体现专业特色。
(2)各专业选题必需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课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总选题数的80%。
(3)课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和水平,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才能完成任务。
(4)拟题要做到因材施教,尽可能结合学生的特长和就业需要,有利于各类学生水平的提高和能力的发展,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5)各专业都不得拟选翻译题目,不得拟选文艺创作题,不得拟选一般性的习题解答类题,不能写综述论文。
(6)鼓励教师将自己的科研项目以适当方式拟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中的部分工作。
(7)向学生公布的备选课题数量应大于应选题学生人数的120%。
(8)毕业论文(设计)应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两人或几人合作完成的,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程序
(1)由指导教师(含企业指导教师)结合专业拟定具有一定价值且符合学生实际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报相应教研室。
(2)学生自己也可拟定题目,报送相应专业教研室。
(3)专业教研室对所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先进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确认,题目内容的年更新率须在85%以上,杜绝“老题老做”。
(4)经院主管副院长审定后,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名单。
(5)题目选定后,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要审批。
(三)安排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的安排,可实行学生和教师的双向选择,各专业自行作适当调整并最终落实;安排指导教师的指导任务时,要考虑其水平和能力。
(四)任务下达
院负责向教师下达指导任务,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论文(设计)任务书,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和目标、研究进度及基本要求,学院负责审查任务下达情况。
(五)开题
学生确定选题后,可以查阅文献,制定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进行前期准备,然后向指导教师申请开题,经指导教师认可、论证同意后,方能参加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开题答辩通过后才能开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组织检查学生开题情况及完成质量。
(六)中期检查
组织各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生开展自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论文(设计)任务落实、工作进展、教师指导、学生论文组织管理及工作落实等情况。
(七)论文撰写指导
指导环节实行导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指导活动全面负责。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按照论文(设计)规范进行论文(设计)的撰写,指导不少于3稿。写作提纲、研究方案的制定等由学生和指导教师讨论后拟定;学生必须在写出初稿后将论文初稿送指导教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确保在定稿前留出充裕时间以供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论文方可定稿。
(八)交叉评阅和答辩
学院提前拟定评阅、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学生论文(设计)定稿后交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写出评阅意见,并进行成绩评定。论文(设计)评阅完成后交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统一组织答辩。各指导教师应在每年的5月底以前完成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工作。
(九)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评定成绩应根据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等3项综合评定,由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后确定等级。
四、教师指导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博士学位,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认真并具有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能力,方可获准担任指导教师。助教可在高级职称教师教导下参加指导工作。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宜随意更换。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教研室提名,经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3、在校外单位结合课题研究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双导师制,可聘请校外单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指导,同时,学院指定中级职称以上教学科研人员参与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情况及质量,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学习和掌握学校及学院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相关文件。
2、提出课题,说明题目来源、目的、要求、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式,实验类题目,还需说明现有技术条件等。对学生自选题目,经过调查后做出上述说明。
3、拟定毕业论文任务书,编写教学方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4、帮助学生深入理解题意,提出具体的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调查内容,指导学生搜集和阅读有关资料。
5、指导学生拟出论文提纲,审定学生的设计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探索合适的研究途径,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研究方法,并与之讨论、确定下一步的方案。
6、在撰写论文、进行设计过程中,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指导,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注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
7、对所指导的学生在写作论文(进行设计)期间的思想、纪律、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负有管理教育的责任。
8、指导学生按要求正确规范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对论文的摘要、关键词、正文等进行全面审查,并写出评语(应含有对论文作者学风方面的评价),给出预评成绩。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准备,协助答辩小组完成答辩和成绩评定。
9、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应作详细记录
10、协助教务秘书及时收集归档相关资料。
五、对学生的要求
1、要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里面的相关内容,没有填写者,不能参加答辩。
2、要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科学设计实验方案,准确收集和科学处理实验数据,杜绝编造实验数据,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规范化要求,不得严禁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对于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按考试作弊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4、要遵守纪律,保证论文写作时间,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遵守有关单位的纪律。学生遇事病等,需向指导教师请假,报所在院领导批准。
5、实验及调研时,要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规定。
六、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
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阶段,学院要组织对该阶段的教学过程进行检查,主要包括:
(一)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任务下达、选题、开题等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二)中期: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后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检查学生课题任务完成情况,评阅与答辩情况,各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等。
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答辩
(一)院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对答辩工作进行安排、指导、协调,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二)由各教研室组织若干答辩小组,分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以4-7人为宜,最低不得少于3人,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答辩须以公开方式进行。
(三)所有本科学生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四)答辩前,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按要求整理装订,关交答辩小组各教师,答辩小组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答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了解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准备答辩时拟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
(五)答辩时,学生先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再由答辩小组成员和与会者提问,学生须回答提问。答辩提问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成果中的论点、观点、疑点;
(2)成果涉及的基本理论、设计和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等;
(3)阶段性成果的价值;
(4)与选题相关的国内外动态;
(5)不足及进一步完善方法。
(六)各答辩小组须对答辩过程进行记录,内容包括答辩小组成员、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学生及题目、答辩内容、提问及回答情况等。
八、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一)答辩前,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并预评成绩。
(二)答辩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专业等级评分标准及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质量和答辩情况,在参考指导教师预评成绩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
(三)成绩评定(指导教师评审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答辩小组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终评成绩)均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四)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从严掌握,成绩分布合理,获优秀成绩者一般不宜超过总数的25%。
(五)评定成绩时应着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2、对文献资料的理解深刻程度,资料收集、实验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技能水平,引用的资料、数据是否正确、可靠。
3、有关论证的结构是否符合科学性、逻辑性,是否清楚、正确、严密,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创新性,毕业论文(设计)的难易程度、完成任务的情况等。
4、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写作、表达水平如何。
6、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
(六)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评为不及格:
1、立论中有明显的思想性(科学性)或逻辑性错误。
2、抄袭他人成果,或者虽然注明是引用他人成果,但用学校统一购买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查,重复率超过20%。
3、论文工作量不到规定的1/2者,或有代笔者。
九、其 它
(一)凡科技成果符合《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替代办法》规定,经认证答辩合格者可免修毕业论文。
(二)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院在学生查阅资料,使用实验室、微机等设备方面提供条件。
(三)学生毕业时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毕业后一年内回校补做毕业论文(设计),补做及格后,换发毕业证书,补做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
(四)档案管理。由教务秘书按以下要求收集、整理和保管各种档案纸质稿与电子稿材料,指导老师应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