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院政发〔2021〕34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皇冠足球比分:印发《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标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
(试行)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皇冠足球比分:印发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标准与发放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皇冠足球比分:印发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标准与发放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2021年9月1日印发
经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特制定《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
一、全额发放的条件
1. 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
2. 未发生各类教学与管理事故,具体认定标准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政策或相关文件为准。
3. 积极参加学校与本院(包括教研室)组织的会议及教学科研等集体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旷缺。
4. 按时上课,不得无故调课、停课,不得缺席学院及学校安排的监考、巡考、毕业答辩等基本教学活动。因事变动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5. 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2019~2010学年为300,后面工作量根据学院核算变化而调整)。
6. 完成学校和学院合理安排的党建、常规教学、学科与专业建设工作。
7. 年度考核需达到合格标准及其以上。
8. 有责任与义务参与学校及学院各类平台建设,如重点学科、硕士点、质量工程、教学科研团队、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虚拟仿真实验室、创新创业基地及中心等。
9. 积极主持和参与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工作;努力做好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与政企的横向项目合作。
二、奖励性绩效扣发办法
1. 工勤、参会及年度考核情形
序号 | 扣发情形 | 扣发额度 | 考核机构 | 考核对象 |
1.1 | 学校或本院组织的会议和教研活动,无故旷缺 | 扣除100元/次,因私请假:扣除50元/次,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 | 1、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和分管院领导考核; 2、学校或院内会议:院党政办考核。 |
全体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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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上课和监考等教学工作迟到、早退、旷课 |
按教学事故处理,(见本方案(2)教学事故情形)。 |
院教务办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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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坐班人员迟到、早退 |
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扣10元/次 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扣3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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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政办考核 |
1.4 |
坐班人员旷班 | 旷班1天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旷班2天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旷班10天以上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 |
1.4 | 坐班人员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 扣30元/次 |
1.5 | 年度考核不合格 | 扣发12个月的奖励性绩效 | 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党政办公室考核 |
2. 教学事故情形
序号 | 扣发情形 | 扣发额度 | 考核机构 | 考核对象 |
2.1 | I级教学事故 | 扣发1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
学校职能部门考核 |
全体任课教师 |
2.2 | II级教学事故 | 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
2.3 | III级教学事故 | 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
3. 违纪情形
序号 | 处分形式 | 扣发额度 | 考核机构 | 考核对象 |
3.1 | 学校书面通报批评 | 扣发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
学校职能部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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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在岗人员 |
3.2 | 诫勉谈话 | 扣发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
3.3 | 调离岗位 | 扣发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 |
3.4 | 降职 | 扣发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
3.5 | 责令辞职 | 扣发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 |
3.6 | 免职 | 扣发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
3.7 | 党内警告、行政警 告处分 | 扣发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
3.8 | 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 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
3.9 |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撤职 | 扣发9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
3.10 | 开除党籍 | 扣发1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
3.11 | 开除公职 | 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
3.12 | 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 | 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
4. 教评、专业建设与党建工作情形
序号 | 扣发情形 | 扣发额度 | 考核机构 | 考核对象 |
4.1 | 未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2019~2020学年为300,后面工作量根据学院核算而进行调整) | 按照工作量差额×50元,如所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为N(N<320),则年扣款为(300-N)×50元 |
院教务办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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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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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无故缺席教研室及学院组织的公开课;无故缺席学校组织的指定人员所参加的校级公开课。 |
按照30元/次扣款 |
4.3 | 试卷、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课堂教学等经抽查受到学校职能部门如教务处、评估处以及督导等公开批评。 |
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酌情扣款0~100元/次 |
4.4 |
未按要求完成党建工作 | 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每缺一项扣40元,党建评估、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专项学习和政治等工作,迟交相关材料者按20元/次扣发。 |
院党总支考核 |
全体党员 |
5. 平台建设,教学与科学研究
序号 | 扣发情形 | 扣发额度 | 考核机构 | 考核对象 |
5.1 | 无故不参与学校及学院各类平台建设,如重点学科、硕士点、质量工程、教学团队、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虚拟仿真实验室、创新创业基地及中心等 | 无故迟到者按10元/次扣发,无故缺席者按50元/次扣发,确认为履职不到位原因而迟交相关材料者按30元/次扣发。 | 平台负责人与分管院领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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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组成人员 |
5.2 |
开展校院两级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开展与政企合作的横向科研项目 | 符合申请条件的专任教师需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尤其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符合条件未申报者按以下方式扣发奖励性绩效:国自科扣100元/次,省自科扣50元/次,项目未按时结题扣50元/次。此外,专任教师在一学年内需撰写教学科研论文1篇及其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其它成果可替代),或者参与校级各类教学科研或竞赛1项及其以上,或者指导学生撰写论文、专利及研创等1项及其以上,未完成者按照50元/年扣发。 |
分管院领导考核 |
专任教师 |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因公出差、公假和规定假不扣发。访问学者在岗的、博士后在岗的、在读博士在岗的、经审批的教学科研活动和公派活动等视为公假。
2. 病假和事假按照校政发[2013]19号执行。
四、执行办法
1. 每年年底进行考核,由学院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应项指标进行考核,并报党政联席会审批,所扣的奖励性绩效在第二年一月份工资中扣除,若一月份不足抵扣,则在二月份中扣发,并以此类推至下月。
2. 绩效工资发放后的余额划入学院二次分配。
3. 此办法为试行办法,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