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编辑部廉洁自律准则
作者: 时间:2025-03-27 点击数:
1. 坚持学术公正。严格遵循学术规范和审稿标准,杜绝因个人关系、利益影响稿件评审结果。
2. 严禁收受不当利益。禁止接受作者、合作单位的礼品礼金、宴请或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馈赠。
3. 严守保密义务。对未公开稿件内容、审稿人信息及编辑部决策过程严格保密,禁止泄露或谋取私利。
4. 回避利益关联。涉及本人、亲属或存在利益冲突的稿件时,须主动申报并回避相关流程。
5. 抵制学术不端。严查抄袭、造假、一稿多投等行为,发现违规稿件立即退稿并记录备案。
6. 规范经费管理。编辑出版经费需专款专用,禁止虚报、挪用或用于个人消费。
7. 禁止权力寻租。不得利用审稿、录用、版面安排等职权向作者索要好处或谋取私利。
8. 平等对待作者。以稿件质量为唯一录用标准,不因作者身份、单位、地域等因素区别对待。
9. 审慎处理敏感内容。涉及保密、伦理或争议性内容时,须经集体讨论并报上级部门审核。
10. 规范合作流程。与外部机构合作需公开透明,签订书面协议并留存档案备查。
11. 禁止虚假宣传。不得夸大期刊影响力或编造数据误导作者、读者。
12. 严控版面交易。杜绝以"快速通道""特刊赞助"等名义变相收取额外费用。
13. 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开展廉洁自查,接受教职工及社会监督,设立匿名举报渠道。
14. 违规追责机制。违反本守则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或移交纪检监察处理。
15. 践行学术担当。自觉维护学术尊严,以身作则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出版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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