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通〔2018〕2号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根据学校安排,2018年1月20日至3月3日为学校寒假放假时间。研一学生2018年3月4日报到注册,5日正式上课。研二学生从2018年3月1日开始进行第六学段专业实践。为做好2017年下学期期末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下学段开课及专业实践
1.研究生课程考核,安排在本学期第18周和19周内进行。公共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程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各培养领域安排,各领域18周前将考试安排表报研究生处。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监考由任课教师担任,各领域、研究生处和研究生督导组组织巡视。
2. 各领域任课教师将电子档和打印出的成绩单(一式2份)签字,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送交研究生处。成绩登记后一般不能涂改,如有改动,则应由改动人签字,并在改动部分加盖公章。凡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的成绩单,一律退回重新填写。
3.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重要的参数和依据之一。各领域要与研究生处共同加强研究生课程成绩的管理工作。对于研究生的考核成绩,教师一定要严肃、认真负责。对于失职、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教师、干部或研究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4.各领域应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在2018年1月20日前排定本领域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表,并将课程表报研究生处。公共课由研究生处安排
5. 专业实践作为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重要环节,没有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各领域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安排并组织好研二学生第六阶段的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活动安全、优质、高效。
二、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及自命题评卷工作
1.根据娄底市考试院的安排,统筹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学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送考工作。
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结束后,做好各地邮寄回学校的考生试卷回收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3.根据各地试卷的回寄情况,在2018年1月15日左右完成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并按要求在2018年1月28日前将自命题科目成绩上报湖南省招生办公室。
三、研究生寒假学生管理工作
1.寒假放假前,各领域要对全体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研究生的安全防范、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要组织对研究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要求研究生离校时切断宿舍电源、水源,关好门窗,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2.各培养领域要全面掌握研究生假期离校情况和外出动向。要对本领域研究生留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统计。按照学校的规定,寒假期间原则上所有学生必须回家。确因路途遥远且经济特别困难不能在学校规定的放假时间回家的学生,必须向所在领域和研究生处进行登记。
3.寒假期间,各领域要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要求留校研究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不得留宿外人和异性朋友,不得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烧火做饭。留校女生应集中在宿舍住宿,不得单独居住。不得出现起哄、打架、酗酒等不良行为。
4.全体研究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自觉遵纪守法,讲究公德,服从管理,严禁研究生参与邪教组织以及传销、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
5.各领域要认真做好研一学生开学报到注册工作,要把报到注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提醒和督促研一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注册,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所在领域和导师以电话、传真或e-mail方式及时取得联系。各领域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将未及时报到的具体名册(名册须由导师签字确认)报到研究生处,否则将严格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政发〔2017〕29号)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研二学生在第五学段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第六学段的专业实践,无寒假,春节假期按照专业实践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各领域要认真做好研二学生第六学段的专业实践的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要把专业实践工作作为研二学生培养的一项重要环节来管理。对于专业实践不到位的同学在开学后一周内将具体名册(名册须由导师签字确认)报到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严格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政发〔2017〕29号)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其他工作
1.完成学校硕士研究生授权单位申报的分析报告。
2.2017年12月26日前完成“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验收评估汇报PPT制作,做好答辩准备。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