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研究生思想动态、心理动态的研判工作。
2.负责协调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研究生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工作。
4.协助团总支做好研究生团建工作,具体负责研究生会和其他学生组织建设工作。
5.组织研究生开展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6.负责组织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7.负责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等评选和表彰工作。
8.负责研究生“三助”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9.负责研究生助学贷款和“绿色通道”等资助管理工作。
10.负责办理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
11.负责核定研究生缴费项目,协助催缴研究生应交的各项费用。
12.负责研究生校友工作,组织开展毕业校友的联谊活动。
13.负责拟定研究生招生计划与招生政策,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制作招生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招生宣传、考生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
14.负责组织学校自命题定研究生招生业务课程的命题、制卷、评卷及相关保密工作。
15.负责组织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
16.负责组织实施与联合培养主体开展共同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17.负责做好学校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点的考务工作。
18、负责制(修)订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指导教师遴选与任课教师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
19、组织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培养质量评估体系、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导师任期考核指标体系等。
20、负责组织研究生课程教学;负责教学用书选定与管理,组织实施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21、组织实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审、论文答辩,以及优秀论文评选和论文抽检工作。
22、组织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工作。
23、负责联合培养单位的建立与管理,组织落实共同培养计划,开展联合培养工作。
24、负责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25、负责组织与管理研究生各类学科竞赛。
26、负责专兼职任课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核算,组织实施教师培训计划。
27、负责专业学位各领域领衔人及秘书、专兼职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管理与考核。
28、组织实施研究生毕业资格和学位申请资格的审查,负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审核、报批和发放工作。
29、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30、负责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学位授予信息、教育统计报表、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等报送工作。
31、负责研究生学籍、学位档案管理工作。
32、协助做好专业学位点的验收和新增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申报工作。
3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部
20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