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学院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我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做到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文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总则
一、学生会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人员要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以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三、学生会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四、学生会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六、学生会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七、学生会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八、学生会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九、学生会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对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期间为学生会所做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第二条 考核内容
一、例会内容
1、每次例会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作缺席处理。
二、值班制度(秘书部)
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认真做好值班工作,随时接受并完成辅导员安排的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正确登记值班情况表,以便主席团随时检查值班情况。
三、工作总结的考核
1、各部门部长要及时总结该月的工作情况并且上交主席团。
2、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不能废话连篇。
1、学生干部应分配好工作与学习的时间,不得影响学业。
2、学生干部挂科将采取扣分惩罚,名次名列专业前茅酌情加分。
二、每月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分的形式给予鉴定。
三、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由主管辅导员审核,主席团负责考核、存档;各部门干事由主席团审核、存档,各部门部长负责登记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评分,学期末进行汇总。排名较前者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一、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会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
二、学生会干部自聘用当月须建立个人情况记录表以及考核表。
三、考核情况定期公布,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整体把握考核各部长;各部门部长考核干事,实行层层负责。
五、未届满一年的学生会干部不得参加本学年学生干部素拓学分认证以及学生会内部的评奖评优。
第五条 考评形式
学生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基础分75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70-80分(含70分)为良好,60-7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学生干部资格解聘制,被解聘者不得参加系部任何评优。
1、迟到扣1分,缺席扣2分,请假酌情扣分。(会前向主席团请假扣0.5,会后请假扣1分)例会无故给干事请假扣1分。
2、例会期间内本部门所坐区域议论声音过大,部长扣1分。
1、获得的系级荣誉加0.5,校级加1分,省级加1.5,国家级2分。
2、重大工作失误者,扣3分。(由辅导员及主席团裁定)
1、一学期挂科数超过2科者,给予内部警告处理,不参与评优评先;
4、考试舞弊给予留职查看处理,被学院记过处分者给予解聘除名。
一、值班(秘书部)
按文学院学生会秘书部《值日安排表》要求规定,旷到一次扣2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2、请假扣0.5分(会前部长告知主席团批假并向秘书部报备才认可)
1、 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1分。
2、 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1分。
3、 学生会级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2分。
一、 凡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团、部长下达的任务,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每次扣2分。
四、 凡辅导员、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不执行者扣5分,延误者酌情扣1-5分。
五、 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经主席团商议酌情加2-5分。
六、对学生会有突出贡献者,经主席团商议,酌情加分。
七、 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
八、 故意欺骗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每人次扣5分;
九 、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参加校级活动获名次者加2分,系级活动获名次者加1分。
十、全校各系学生会排名中,若中文系处于倒数第一,主席团扣5分,负责部长扣4分,部门所有干事扣3分,倒数第二,主席团扣4分,负责部长扣3分,干事扣2分,倒数第三,主席团扣3分,负责部长扣2分,干事扣1分,若顺数则对应加分。
十二、 被学院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一、凡涉及人数超过8人的集体活动(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联谊活动)必须向辅导员、班主任汇报,且向学生会备案,汇报时间要在活动开始时间前1天,否则班长、团支书扣4分、其余班委扣3分。
二、 凡辅导员、学生会各部门要求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2分,迟交两天者扣3分,迟交三天者扣4分,超过三天者扣8分。
四、工作时言语、方法、态度不适当者酌情扣1-5分。
五、不参加辅导员或学生会通知参加的会议者,扣3分。
惩罚方案:凡考评分不及格的班委,由学生会书面申请提交该班主任、辅导员、各班班委会请求更换、选举新的班委。
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各班委会接到学生会的考核通知后,要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和不认真完成工作。
二、在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干部资格,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及其以上的处罚。
三、主席团将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出现违纪情况给予以记载并于学生会例会中进行通报批评。
四、学生会将严查各种考核、杜绝人情帐,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项工作。
4、不注重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长期不工作者。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文学院学生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