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提高学校发展党员质量和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皇冠足球比分: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教工委通〔2017〕24号)精神,现就做好全校2017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健全机制,科学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重视发展优秀教职工入党,注重发展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入党,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师生党员队伍。
二、目标任务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有计划做好优秀教职工入党工作,特别要注重在中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同时严格程序,做到一人一报。
各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要有领导、有计划抓实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切实把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放在首位。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明确的发展党员计划,学校2017年发展大学生党员控制比例为2.8%,各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的具体计划控制数见附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不得突破。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好抓细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指导和督查检查;要确保按时限上交合格的发展党员材料,建立统一编号《入党志愿书》的发放登记台账;要合理分配发展计划,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不断优化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要防止长期不发展、临毕业前突击发展等不正常现象。
(二)强化培养教育,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坚持组织培养、教育引导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把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保持一定比例,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有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储备,建设一支数量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坚持“早选苗、早培养”,建立健全多途径吸纳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机制,重点完善“三推一定”(群众推选、群团组织推优、党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方式。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实践锻炼制度,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觉悟,真正做到思想入党。要精心选择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督促他们负起责任。
(三)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牢固树立质量建党理念,严格坚持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始终把思想入党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考察和甄别入党动机,严格进行政治审查,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要把学生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察内容,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注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关键环节,逐级从严把关、层层负责,重点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细化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等具体要求,确保程序严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切实用严格的程序和制度来保障发展党员的质量。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培养期考察的不发展,没有进行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突出的思想政治表现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自查督查。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党委;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要坚决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自查。
附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17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
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
计划控制数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 |
5人 |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党总支部 |
18人 |
法学院党总支部 |
19人 |
文学院党总支部 |
32人 |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部 |
30人 |
商学院党总支部 |
68人 |
教育学院党总支部 |
21人 |
音乐舞蹈学院党总支部 |
30人 |
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部 |
37人 |
数学与金融学院党总支部 |
27人 |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部 |
40人 |
信息学院党总支部 |
68人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部 |
21人 |
体育学院党总支部 |
28人 |
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 |
4人 |
发展党员材料上半年于5月22日前、下半年于11月25日前交组织部,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