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加快娄星经济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娄底市娄星区“5525”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学历层次人才,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引进硕士研究生15名,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 代码 | 引进单位 | 引进 人数 | 专业要求 | 备注 |
1001 | 娄星产业集中区 | 1 | 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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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 区征地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 | 1 | ||
1003 | 娄星产业集中区 | 1 | 法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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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 区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 | 1 | ||
1005 | 区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 | 1 | 农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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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 区畜牧畜医水产局下属事业单位 | 1 | ||
1007 | 区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 | 1 | 经济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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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 | 1 | ||
1009 | 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 | 1 | ||
1010 | 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 1 | ||
1011 | 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 | 1 | 管理学类 | |
1012 | 区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 | 1 | ||
1013 | 区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 | 1 | ||
1014 | 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 | 1 | 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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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下属事业单位 | 1 | 药学 | |
2001 | 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 | 5 | 以上专业均可 | 根据所学专业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
三、报名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符合专业要求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考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在区委和区委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引进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娄底党建网》、《娄星党建网》、《娄星在线》、《娄星报》、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区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引进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博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紧缺岗位报名人数较少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以开考。开考时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在确定面试人选时设置合格分数线,即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引进所有岗位笔试考生的平均成绩。
如考生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可调剂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引进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引进所有岗位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生必须提供毕业生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再递补为考察对象。
(七)讨论决定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选由区委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娄星党建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合同签订、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
(九)录用及管理
1、录用人员定向安排到有关部门(单位),按程序办理专项事业编制手续,聘用期两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2、录用人员的人事关系、档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托管,工资由区财政统发。硕士研究生学历录用人员享受行政事业单位副主任科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录用人员享受行政事业单位主任科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并在聘用后一次性发放住房补助3万元。博士研究生在娄星区工作的前三年如能按区委政府要求完成专项课题任务的,每年补助课题工作经费3—5万元,如在三年内提拔重用担任领导职务的,不再执行该政策。
3、录用人员由组织部门负责跟踪管理,作为区战略后备人才进行培养。聘用期内录用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三家联合进行。聘用一年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事业单位编制手续继续聘用,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提拔重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名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10日
2、报名地点:娄底市娄星区委组织部人才室(娄底市长青中街3号区委办公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738—8312910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一份《娄底市娄星区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4 张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由所在院校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等证明材料)、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娄底市娄星区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可以直接从《娄星党建网上》下载。
4、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验有假或经举报核实,取消其资格。
领取准考证和笔试具体时间将在《娄星党建网》上及时公告。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组织部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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