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皇冠足球比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非事业编制合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辅导员、专任教师等)。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下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五)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2018届,2019届,2020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6个,招聘计划24名,其中教学岗位18名,辅导员6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通过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稿,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rsc8325200@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①《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学校证明、成绩单等专业方向证明材料;辅导员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根据各岗位分类采取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面试。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一个聘期不超过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确定劳动关系;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教学岗位人员原则上先担任学生辅导员或教学秘书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可转专任教师岗位,其他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签订合同的人员除养老保险按企业养老保险购买外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其他相关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8-8372901(冯老师)
监督电话:0738-8325900(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20年7月2日